前两天,国务院医改办、卫计委相继发布了第二批医改试点省和第四批医改试点城市的名单。在其基础上,我们将迄今为止所有医改试点省和试点城市的名单汇总成表。
根据梳理的结果,目前国内除却香港、澳门、台湾以外,所有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都有医改试点城市。
由于4个直辖市的特殊性,所以比如上海和重庆,既在医改试点省名单中,又在试点城市名单中。北京和天津则在试点城市名单中。
(注意:直辖市的行政级别都是省级的,而非地级的。)
医改试点省总共11个,去掉2个直辖市后,其他9个省份的所有地级行政区(包括市、州、盟、地区)中,仅江苏省宿迁市还不是医改试点城市,其它已全部覆盖。
医改试点城市一共200个,去掉4个直辖市,还有196个。而在全国范围内,一共有334个地级市(州、盟、地区),所以目前仅剩138个地级市(州、盟、地区)尚未成为医改试点城市。也就是说,医改试点城市占比已经过半了。
以下为完整版表格: